作者:周彧 来源: 发布时间:2019-9-5 14:52:22
科技与伦理:敬畏的力量

 
自迈入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已成为一种“革命性”力量,在型塑社会形态的同时,也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着渗透与定义。
 
从微芯片革命到基因编辑技术,从智能导弹到信息高速公路,从宇宙弦理论到转基因技术……更新换代的新科技不断挑战并冲击着人类的认知,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并时刻面临着史无前例的伦理困境与道德冲击。
 
面对这把悬在头顶的“双刃剑”,人类深刻体会到了“让我欢喜让我忧”的滋味。“科学就其意义讲,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具有道德性质,因为科学发现的成果,任何时候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影响人类的命运。”爱因斯坦曾如是说。
 
追求至善
 
回顾历史,不难发现科学技术曾一度被当作一种与伦理无关的价值中立的自由事业。
 
彼时,在包括科学家在内的很多人看来,科学技术本身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加之当时的科学技术对社会影响力有限,其就“自然而然”地被认为与伦理价值无关。
 
随着20世纪两次惨烈的世界大战的接踵而至,为追逐利益、权力,科学技术被毫无底线地滥用,科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人类的价值理想相去甚远,致使科技与伦理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
 
如何让科技的发展始终朝着向善的道路前行,已不仅仅是科学家、技术专家或者工程师们的使命了,还需要伦理学家的广泛参与。
 
毋庸置疑,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的目的都是为了增进公共福祉,为国家发展赋能,为人类社会造福。但是科研探索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一种未知甚至无知的状态,人类并不清楚这样的探索与结果应用于人类社会、自然界后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尤其是近年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领域的突飞猛进,不仅让人类陷于诸多史无前例的观念上的困境,也让人们逐渐感到无力掌控高科技带来的种种风险。
 
想要不触及科技发展的底线,就需要科技伦理的保驾护航。一方面,要用伦理去保护和促进某个领域的研究;另一方面,要遵循一定的路线和规则,即恪守一定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这样才能走得好、走得快,避免走错路,也就是常说的科技与伦理要实现“良性互动”。
 
本质上来说,科技伦理是以促进科技发展为目标的。虽然科技伦理会以限制某些研究行为或防止某些研究结果的发生为表象,但其归根结底是为了保障科技的良性健康发展,为了追求至善。
 
保持敬畏
 
时至今日,科学技术在人类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愈益重要,与之相应,科技伦理也日益得到科技界与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作为理性的产物,科技伦理要求科技创新及其成果应用只能有益于或最大限度有益于人、自然界和社会,而不能对人、自然界和社会构成危害。
 
因此,在科技发展全过程中贯穿伦理的指引,既可以使科技的运用得到明确的道德理性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恶意利用科技成果的可能性,又可以增强科技工作者对于科技开发之后果的道德责任感。
 
与过去不同,伦理今日在科技发展中的角色已不再是“事后诸葛亮”的被动响应者,而是作为科技的塑造者之一,从科技发展的一开始便参与进来。比如在欧美很多国家,科技研究项目中都会设立相应的伦理学研究。
 
而且,由于科技发展的本质是不断的发现与突破,因此原有的科研活动与科技伦理间的平衡会不断被打破,随后又围绕新的科学突破建立全新的科研与伦理的平衡。
 
可以说,不是为了“不让发生”,而是为了一切在“有序和规范的条件下发生”,这就是科技伦理的基本要义。毕竟,科技发展并不总是等同于“人类进步”和“人类幸福”。
 
面对诱人的“潘多拉盒子”,人类必须时刻保持足够的敬畏:科研探索的底线必须要以伦理为先导。在风险不确定之前,不能置伦理规范于不顾;在科技发展与伦理之间,伦理永远是第一位的。
 
未来,新科技依旧会层出不穷,更多的“潘多拉盒子”正在一步步向人类逼近。“如果我们这一代人做出错误的选择,我们的下一代就将是历史上的最后一代人。”当代研究系统论的美国著名哲学家E·拉兹洛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是命运的选择:是进化和灭亡之间的选择。”■
 
《科学新闻》 (科学新闻2019年8月刊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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